关于开展青浦区幼儿园副园长岗位竞聘上岗工作的公告 |
来源:青浦教育 点击率: 发布日期: 2019-08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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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中共青浦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,经区教育工作党委研究,对部分幼儿园副职岗位开展竞聘上岗。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。 一、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、市、区教育大会精神,着眼于构建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,按照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要求,组织开展竞聘上岗工作,推动校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、结构进一步优化,为青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。 二、基本原则 1.坚持党管干部原则; 2.坚持任人唯贤、德才兼备原则; 3.坚持注重实绩,群众公认原则; 4.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; 5.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;依法办事原则。 三、竞聘职位 青浦区公办幼儿园副园长岗位13个。 四、选拔范围 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。 五、任职条件与资格 (一)基本条件 1.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品德良好,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,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 2.热爱教育事业,责任心强,能正确履行职责;作风正派,廉洁自律,善于团结同志,群众基础较好; 3.开拓创新,善于思考,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业务工作能力,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; 4.身心健康,能胜任学校管理工作; 5.任现职期间,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。 (二)专业能力 参照园长专业标准。 (三)任职资格 1.报名幼儿园副园长岗位的,5年以上教龄,中级教师职称及以上。 2.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 3.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,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。 六、工作程序 (一)发布公告(8月上旬) 公布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竞聘职位、任职条件、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等。 (二)公开报名(8月中旬) 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,可采取个人报名、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。组织推荐是指经幼儿园党组织或班子集体会议研究,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,对符合条件者以组织名义进行的推荐,组织推荐名额每个幼儿园最多1人,申请者按要求填写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,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、党组织盖章后提交申报。个人自荐报名名额不限,申请者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后提交申报。 材料受理时间:2019年8月12日至8月20日(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14:00—17:00,双休日不予受理)。 材料受理地点:青浦区教育局组织科(临时办公地点设在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老至善楼206办公室),电子版同时发至电子邮箱:lhtcs@126.com。 联系电话:69713453,沈老师 李老师。 (三)资格审查(8月下旬) 教育工作党委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办公室按照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情况汇总报送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。 (四)综合测试(8月下旬) 1.组织笔试进行第一轮筛选,通过者进入演讲答辩环节(若初审合格人数较少,直接全部进入演讲答辩环节); 2.组织演讲答辩。 (五)组织考察(9月上旬) 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出顺序,提交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,按岗位需求,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。 (六)讨论决定(9月中旬) 根据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情况及考察结果,教育工作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拟任名单。 (七)公示和任职使用(9月中旬后) 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。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免手续。 七、组织领导 成立区教育局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,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。 附件2:2019年青浦区教育系统幼儿园副园长岗位竞聘上岗报名表(组织推荐) 附件3:2019年青浦区教育系统幼儿园副园长岗位竞聘上岗报名表(个人自荐)
青浦区教育工作党委 青浦区教育局 2019年8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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