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浦区教育局干部任职前公示 |
来源:青浦教育 点击率: 发布日期: 2020-0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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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把干部选好、选准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,经青浦区教育工作党委研究决定,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。 刘建,男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83年4月出生,本科学历,2005年7月参加工作,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崧文小学副校长。拟任青浦区颜安小学党支部书记、校长。 陈平,男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64年9月出生,本科学历,1986年7月参加工作,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副主任。拟任青浦区夏阳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党支部书记、副校长。 周亚娟,女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75年1月出生,在职本科学历,1995年7月参加工作,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一中德育室副主任。拟任青浦区清河湾教育实验园区党支部书记(副科级)、清河湾中学副校长。 徐春霞,女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82年2月出生,在职本科学历,2002年7月参加工作,200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商榻幼儿园党支部书记、副园长(主持工作)。拟任青浦区商榻幼儿园园长。 戴惠琴,女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72年7月出生,在职本科学历,1990年7月参加工作,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华新幼儿园副园长。拟任青浦区新霞幼儿园园长。 胡俊,女,汉族,籍贯湖北黄冈,1982年9月出生,在职硕士文化程度,2004年7月参加工作,200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白鹤中学办公室主任。拟任青浦区豫才中学副校长。 项志红,女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77年9月出生,在职本科学历,1998年7月参加工作,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实验中学科研处主任。拟任青浦区实验中学副校长。 刘佳琦,男,汉族,籍贯安徽,1975年11月出生,本科学历,1998年7月参加工作,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二中政教处副主任。拟任青浦区徐泾中学副校长。 陈凯,男,汉族,籍贯江苏昆山,1981年12月出生,本科学历,2004年7月参加工作,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一中校办副主任。拟任青浦区尚美中学副校长。 徐玮,女,汉族,籍贯上海杨浦,1978年12月出生,本科学历,2000年7月参加工作,200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凤溪中学教导主任。拟任青浦区凤溪中学副校长。 汪春芳,女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76年5月出生,在职本科学历,1996年7月参加工作,201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处主任。拟任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副校长。 蒋建英,女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76年2月出生,在职本科学历,1993年7月参加工作,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庆华小学课程部主任。拟任青浦区崧文小学副校长。 吴彩芳,女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76年1月出生,在职本科学历,1995年7月参加工作,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沈巷小学教导主任。拟任青浦区沈巷小学副校长。 马殷㼆,女,汉族,籍贯江苏昆山,1987年7月出生,本科学历,2009年7月参加工作,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豫英小学办公室主任。拟任青浦区赵屯小学副校长。 王慧新,男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85年10月出生,本科学历,2007年7月参加工作,201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金泽中学教师。拟任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副主任。 陈俊,男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77年6月出生,在职本科学历,1998年7月参加工作,201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高考考务。拟任青浦区教育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。 汤其欢,男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76年12月出生,在职本科学历,1995年7月参加工作,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颜安小学办公室主任、教导处主任。拟任青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。 曹吟欢,女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79年12月出生,在职本科学历,1999年7月参加工作,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逸夫小学教导处副主任。拟任青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。 周丕鸿,男,汉族,籍贯上海青浦,1976年6月出生,在职本科学历,1996年7月参加工作,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青浦区崧泽学校课程管理部主任。拟任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派驻窗口负责人(副科级)。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,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。公示时间为:2020年1月11日~2020年1月17日。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,可在公示期间向青浦区教育局组织科反映。联系电话:69713453;联系地址: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老至善楼206。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。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请在反映问题时,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,并请提供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。 2020年1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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